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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
东山县F类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建立符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和支持体系,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根据《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闽委人才〔2020〕4号)、《漳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漳委人才〔2021〕14号)等文件精神,在总结我县探索实践的基础上,统筹整合现有人才政策和人才项目,结合实际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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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
东山县重点领域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大力吸引高层次人才和技能型人才,根据《中共东山县委、东山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东委发〔2018〕10号)文件精神,围绕建设“生态旅游岛、富美新东山”战略要求,遵循人才成长规律,结合东山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引进人才,是指从本县行政区域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含本县生源在本县行政区域外就学、就
东山县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精神,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强化人才第一资源意识,进一步优化人才服务环境,激发人才创业创新活力,为建设“生态旅游岛·富美新东山”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现结合东山实际,特制定以下措施: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健全党管人才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以培养引进产业急需紧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