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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
南靖县“靖盼您来”人才十大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大力引进人才,聚集人才,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推进我县人才队伍建设,针对我县实际,特制定“靖盼您来”人才十大工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16〕21号),在市委市政府《漳州市“万才聚漳”行动计划》(漳委发〔2021〕7号)要求的基础上,深化我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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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靖县人才公寓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聚力打造创新创业人才高地,满足人才多元化住房需求,切实做好我县人才公寓的使用和管理,充分发挥住房在吸引集聚人才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人才公寓是指特定建设标准、租金标准,面向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供应的住房,主要房源为南环路公租房198号2号楼、3号楼,南环路200号安置房三期4号楼50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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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
南靖县F类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建立符合我县经社会发展需求的人才评价认定和支持体系,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根据《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闽委人才〔2020〕4号)、《漳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漳委人才〔2021〕14号)等文件精神,在总结我县探索实践的基础上,统筹整合现有人才政策和人才项目,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一、
2022-01
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
各镇(园)、县直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我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机制,提高社会工作服务水平,根据省市关于社会工作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适用范围南靖县户籍或南靖县常住人口,在南靖县工作满一年以上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且未享受政府其他形式补贴或奖励的,可申请社会
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闽政〔2017〕5号)和《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漳委办〔2018〕44号),全面落实科技特派员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激发广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与服务热情,推动农村科技创新创业、精准扶贫,助力乡村振兴,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